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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6    来源:    责任编辑:赞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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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126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22〕52号)精神,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赞皇县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明确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作为简化行政审批的重要方式,以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或现场勘验等环节,能够大力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诚信守诺为支撑,通过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三方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简化审批,能够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真正向宽进严管、高效便民、公开透明转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实施方案》对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一)明确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明确将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32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
(二)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提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采取“承诺限期补齐补全”“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承诺免于实质审查”三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申请人自愿作出限期补齐补全、符合容缺条件、材料真实有效等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要求各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审批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实现一般审批程序和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双轨制”运行,确保线上线下标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
(五)强化信用监管。将申请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
三、《实施方案》是如何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的?
《实施方案》明确审核受理、审查决定、现场核查、违诺处理等工作流程,持续简化办理环节。将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检验检疫等特殊环节,由审批前实施调整为审批决定后由行业监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并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第三方利益平衡的事项7个工作日内核查,其余事项在作出审批决定后60个工作日内核查。
四、如何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在时间节点方面,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在落实责任方面,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夯实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实施标准和格式文本,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围绕改革重点任务,积极向上问计,做好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宣传,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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